近七成消费者不满意我省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行业服务质量。昨日举行的湖北省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行业消费热点评议会上,省消委公布了对该行业历时5个月的网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查显示,数字电视收费方式、服务质量、格式条款以及某些强制性行为,均受到消费者诟病。
武汉有线有关负责人回应,为方便用户缴费,一年后有线电视用户可实现按月缴费。
调查:近七成消费者不满意
据省消委副秘书长黄正义介绍,该委于今年5月28日至9月5日,组织全省各级消委(协会),针对我省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行业存在的消费纠纷、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行为”、行业惯例等涉嫌侵权问题,联合各级315网站,进行网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8月30日,在17591位参与此次满意度调查的消费者中,有12218票表示不满意,占比69.4%。表示满意的有4107票,占比23.3%,1266票选择无所谓,占比7.2%。
另外,在省消委开辟的消费热点维权论坛上,共收集到消费侵权问题及消费者疑问1173条,涉及服务收费、服务质量、格式条款、霸王行为、投诉调解等五大方面问题。
强制消费、收费方式等备受诟病
根据省消委的调查,为推行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有线电视经营者单方面强制关闭有线信号,以及“一机一盒”、一次性按年收费,是引发消费者不满的主要因素。
黄正义介绍,不少消费者表示,既然已经交纳了一年的收视费,就应享受一年的服务,但有线电视企业利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之机,强行关闭有线信号,致使模拟电视用户只能收看6个频道,无法正常享受收视服务,且拒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令消费者难以接受。
此外,一般的家庭都拥有两部以上电视,在以往使用模拟信号时,收费是以家庭为单位交纳,但数字电视则以电视机为单位进行收费。消费者认为,这导致大部分家庭因此承担重复收视费用,明显增加了消费者负担。
除此之外,不平等格式条款及“霸王”行为也深为消费者不满,来自咸宁市和江汉区的消费者代表对此深有感触。
评议会上,咸宁市消费者代表胡先生质疑,数字电视收视费采取一次性按年收费不合理。胡先生认为,此种收费方式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假如我一年只有6个月的时间看电视,那我为什么要交一整年的收视费用呢?为什么运营企业不能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按月、按季收费方式呢?”
江汉区北湖街的马师傅则表示,在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协议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他质疑,为什么用户搬迁之后,必须重新申请入网,且已缴费用不退,不仅如此,重新入网还需再度交纳100元信息恢复费。
◇部门说法
省工商局:应尽早出台示范合同文本
“合同怎么定,不能由生产、经营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昨日,湖北省工商部门管理局副局长王庆新表示,当前不少行业的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的现象,这不仅对于消费者不利,最终也将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对于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行业格式合同存在的问题,应由各方尽早协商,出台示范合同文本。
◆公司回应
武汉有线保留10套模拟电视节目
昨日,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通报的近七成数字电视用户不满有线电视服务的情况,记者专门采访了武汉数字电视市场运营总监雷远红,他对有线电视用户提出的涉及收费、服务质量等问题给予了解答。
武汉广电保留了10套模拟电视节目
雷远红介绍,在实施数字信号转换的小区,之前保留了多达20套模拟频道。在有线电视模拟信号被关闭后,武汉广电根据国家推行数字电视的相关规定,保留了10套模拟电视节目,如果用户只收到6套节目,可以重新进行搜索。湖北广电则保留了15套节目。
不愿办理数字电视 模拟收视费可退还
对于此前缴纳了收视费现在却无法正常收看的问题,武汉有线方面表示,此前缴纳的模拟收视费可以充抵到数字电视费里面。对于不愿办理数字电视的用户,可以退还此前模拟收视费。
雷远红说,模拟信号时的收费第一台电视初装费为280元,每月收视费10元,第二台电视初装费为60元,每月收视费3元。这个在1995年就已报物价部门批准,并非用户此前认为的模拟信号收费以家庭为单位交纳。
数字电视的收费模式也已报物价部门批准,他表示,两台电视机原则上是要买两台机顶盒的。如果两台电视机不需同时看,可以共一张数字电视IC智能卡。
一年后可实现按月缴费
关于预收收视费的问题,雷远红透露,为了方便用户缴费及为缴费提供多种选择,一年后有线电视用户可实现按月缴费。
雷远红称,武汉有线网内用户搬迁后,仍在武汉有线网络范围内,只收取60元的线路迁移费,免除所有初装费。但如其他网用户搬迁到武汉有线网络范围内,则要另外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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